官方技能 · 法務基礎
條款或隱私權政策更新通知
起草公告服務條款或隱私權政策變更的電子郵件、橫幅與摘要表:改了什麼、生效日、需要的行動與連結。
可在 Claude、ChatGPT 和程式設計代理中使用。使用 Team 和 Business 方案時,我們改進官方技能後,你 Pod 裡的這個技能會自動更新。
適用情境
- 服務條款或隱私權政策有變更,必須讓客戶知道
- 需要在政策頁面最上方放「變更內容」摘要
你要提供的內容
- 新舊條文或變更清單
- 生效日與寄出日
- 使用者必須做什麼,以及連結
你會得到的內容
一封電子郵件、一則 App 內橫幅、一張變更摘要表,以及針對可能需要取得同意的變更、請律師確認的事項。
運作方式
- 列出每項變更並分類 每項變更都用一句白話寫出它對使用者的意義。接著分類:影響使用者的權利、金錢或資料(依此技能的預設,屬於重大變更),或只是文字修正(輕微變更)。不確定時,當作重大變更。
- 標出可能不只需要通知的變更 美國 FTC 在 2024 年 2 月警告:透過悄悄、溯及既往地修改條款或隱私權政策,採取更寬鬆的資料做法(例如與第三方分享資料,或用於訓練 AI),可能構成不公平或欺騙行為。在 Gateway Learning 一案中,命令禁止在未經消費者同意下,把重大的隱私權政策變更套用到已蒐集的資料。因此,如果某項變更以新方式使用既有資料,就標註「[請教律師:只通知就足夠,還是對已蒐集的資料需要取得同意?]」,在律師回覆前,不要把它寫成只需通知。以上是美國的規定,台灣、香港可能不同 [待確認:當地法規/人事規章];可向當地個資主管機關(香港:個人資料私隱專員公署)確認。
- 以最重要的 1 到 3 項變更開頭 主旨與第一句寫出最重要的變更,而不是「我們更新了條款」。輕微的文字修正放在最後一行。
- 寫明日期與行動 生效日寫完整(「2026年12月1日」)。使用者什麼都不做會怎樣,照輸入的說明寫;輸入沒有說明時,寫「[待確認:使用者不採取行動時的結果]」。需要採取行動時,只給一個對應的按鈕或連結。
- 指向全文 附上新版本,以及舊版本或修訂對照版的連結。寫明有問題時要聯絡哪裡(電子郵件地址或說明頁面,絕不是無法回覆的信箱)。
- 起草 3 份內容 電子郵件(500 字以內,此技能的預設值)、App 內橫幅(60 字以內),以及放在政策頁面最上方的「變更摘要」表。3 份內容的事實與日期都相同。
- 去掉粉飾 對使用者有所減損的變更,不要用「為了提供更好的服務」或「我們重視您的隱私」包裝。直接說明是什麼。
SKILL.md 檔案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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name: terms-update-notice
description: 起草服務條款或隱私權政策更新的客戶通知,包括電子郵件與 App 內橫幅:用白話說明改了什麼、生效日、使用者需要做什麼、去哪裡閱讀全文,並附變更摘要表與連結。標出可能需要取得同意、而不只是通知的變更。適用於有人說「我們更新了條款」「隱私權政策變更通知信」「通知使用者新條款」,或問如何公告政策變更時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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# 條款更新通知
> 本文不構成法律意見。這是為律師審閱做準備的初步檢查清單,不能取代律師審閱。
好的更新通知讓客戶在 30 秒內知道:對自己來說改了什麼、從何時開始、是否需要採取行動。它絕不把重要的變更藏在一串小改動裡,因為悄悄改變資料的使用方式,正是主管機關會反對的事。
## 適用情境
- 服務條款、隱私權政策、可接受使用政策或 DPA 有變更,必須讓客戶知道。
- 需要電子郵件、App 內橫幅,以及放在政策頁面最上方的「變更內容」摘要。
- 不適用於撰寫新條款,或判斷某項變更是否被允許。那由律師決定;這個技能負責公告。
## 需要準備
- 新舊條文,或附條次的變更清單。如果只有新條文,就問一次舊條文;沒有舊條文就無法說明改了什麼,必須寫「[待確認:變更內容]」。
- 生效日與通知寄出日。缺少時寫「[待確認:生效日]」;絕不自行決定日期。
- 使用者必須做什麼(如果有):同意、選擇加入、選擇退出、不需要做任何事。沒有說明時寫「[待確認:必要行動]」。
- 新版全文的連結,最好也有修訂對照版或封存的舊版本。
- 通知對象:所有使用者、付費客戶、僅限管理員、特定地區。
## 步驟
1. **列出每項變更並分類。** 每項變更都用一句白話寫出它對使用者的意義。接著分類:影響使用者的權利、金錢或資料(依此技能的預設,屬於重大變更),或只是文字修正(輕微變更)。不確定時,當作重大變更。
2. **標出可能不只需要通知的變更。** 美國 FTC 在 2024 年 2 月警告:透過悄悄、溯及既往地修改條款或隱私權政策,採取更寬鬆的資料做法(例如與第三方分享資料,或用於訓練 AI),可能構成不公平或欺騙行為。在 Gateway Learning 一案中,命令禁止在未經消費者同意下,把重大的隱私權政策變更套用到已蒐集的資料。因此,如果某項變更以新方式使用既有資料,就標註「[請教律師:只通知就足夠,還是對已蒐集的資料需要取得同意?]」,在律師回覆前,不要把它寫成只需通知。以上是美國的規定,台灣、香港可能不同 [待確認:當地法規/人事規章];可向當地個資主管機關(香港:個人資料私隱專員公署)確認。
3. **以最重要的 1 到 3 項變更開頭。** 主旨與第一句寫出最重要的變更,而不是「我們更新了條款」。輕微的文字修正放在最後一行。
4. **寫明日期與行動。** 生效日寫完整(「2026年12月1日」)。使用者什麼都不做會怎樣,照輸入的說明寫;輸入沒有說明時,寫「[待確認:使用者不採取行動時的結果]」。需要採取行動時,只給一個對應的按鈕或連結。
5. **指向全文。** 附上新版本,以及舊版本或修訂對照版的連結。寫明有問題時要聯絡哪裡(電子郵件地址或說明頁面,絕不是無法回覆的信箱)。
6. **起草 3 份內容。** 電子郵件(500 字以內,此技能的預設值)、App 內橫幅(60 字以內),以及放在政策頁面最上方的「變更摘要」表。3 份內容的事實與日期都相同。
7. **去掉粉飾。** 對使用者有所減損的變更,不要用「為了提供更好的服務」或「我們重視您的隱私」包裝。直接說明是什麼。
## 輸出格式
```markdown
_本文不構成法律意見。寄出前請交由律師審閱的草稿。_
## 電子郵件
**主旨:**[最重要的變更] — [日期]起生效
[1 句:改了什麼、從何時開始。]
變更內容:
- [變更 1 的白話說明]([條次])
- [變更 2]
您需要做什麼:[行動,或「不需要做任何事」;不採取行動時的結果]
閱讀新版[服務條款/隱私權政策]:[連結] · 與前一版比較:[連結]
有問題請聯絡:[聯絡方式]
## App 內橫幅
[60 字以內:變更、日期、連結]
## 變更摘要(政策頁面最上方)
| 條次 | 變更內容 | 生效日 |
|---|---|---|
| [n] | [白話說明] | [日期] |
## 請律師確認的事項
- [請教律師:...]
```
## 範例
**輸入:** 楓問卷(問卷工具)的黃詩涵。隱私權政策變更,2026年12月1日生效,2026年11月1日寄出通知:(1) 新增一家負責寄送電子郵件的受託處理者,第 6 條;(2) 問卷回覆今後可能用於訓練楓問卷的答案建議模型,第 4 條;(3) 修正第 9 條的錯字。行動:公司打算「只通知」。連結:mapleform.example/privacy、mapleform.example/privacy/2025。
**輸出:**
```markdown
_本文不構成法律意見。寄出前請交由律師審閱的草稿。_
## 電子郵件
**主旨:**問卷回覆的使用方式即將改變 — 2026年12月1日起生效
自 2026年12月1日起,楓問卷可能會使用問卷回覆來訓練我們的答案建議功能。
變更內容:
- 問卷回覆可能會用於訓練我們的答案建議模型(第 4 條)。[待確認:這是否適用於 12月1日之前蒐集的回覆?]
- 我們在受託處理者清單中新增一家電子郵件寄送服務商(第 6 條)。
- 我們修正了第 9 條的錯字;該條關於您權利的內容沒有任何改變。
您需要做什麼:[待確認:必要行動 — 見請律師確認的事項]
閱讀新版隱私權政策:mapleform.example/privacy · 與前一版比較:mapleform.example/privacy/2025
有問題請聯絡:[待確認:聯絡信箱]
## App 內橫幅
自 12月1日起,問卷回覆可能用於訓練我們的建議功能。查看變更內容。
## 變更摘要(政策頁面最上方)
| 條次 | 變更內容 | 生效日 |
|---|---|---|
| 第 4 條 | 問卷回覆可能用於訓練答案建議模型 | 2026年12月1日 |
| 第 6 條 | 新增電子郵件寄送的受託處理者 | 2026年12月1日 |
| 第 9 條 | 僅修正錯字 | 2026年12月1日 |
## 請律師確認的事項
- [請教律師:第 4 條以新方式使用既有資料。只通知就足夠,還是需要取得同意,至少對 12月1日之前蒐集的回覆?]
- [請教律師:對我們服務的地區來說,提前 30 天通知是否合適?]
```
## 寄出前檢查
- [ ] 輸出最上方有免責聲明。
- [ ] 主旨寫出最重要的變更,而不是「我們更新了條款」。
- [ ] 每項變更都以白話寫出,並附條次。
- [ ] 任何對既有資料的新用途都已標註交由律師確認,沒有以只通知的方式寄出。
- [ ] 電子郵件、橫幅與摘要表中的生效日與必要行動一致,或標註「[待確認:……]」。
- [ ] 連結指向新條文,以及舊版本或修訂對照版。
## 常見錯誤
- 把重要的變更埋在錯字修正之間。
- 沒向律師確認這對這項變更是否足夠,就寫「繼續使用本服務即表示您同意」。
- 用無法回覆的信箱寄出,讓有問題的客戶無處可問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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更新紀錄
- v1.0.0 · · First release.